房屋中介吃差价的行为是否合法?
针对“房屋中介吃差价是否合法”的直接回复,我们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条款进行法律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:“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。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,损害委托人利益的,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人,核心义务是如实向买卖双方报告房屋真实交易价格、产权状况等关键信息。若中介吃差价时未如实披露真实价格(如向卖方隐瞒买方实际出价、向买方虚报卖方底价),则违反了上述“如实报告”义务,属于欺诈行为,该差价部分不具有合法性,受损方有权要求中介返还差价并赔偿损失。若中介已明确告知差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,虽需符合《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》中“市场调节价需协商一致”的要求,但本质仍需以“如实披露”为前提,否则仍可能因信息不透明被认定为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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